2023-07-18 · 法律观察
公司空壳股东零实缴。债权人可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执行人,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。即使认缴期限未到,出资加速到期。

这是执行案件中最常见的情况——公司是空壳,股东注册资本写了500万,但实际一分钱没实缴。债权人赢了官司,公司账户上只有几千块钱,能不能直接找股东要钱?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、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七条,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,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,在尚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先起诉公司,拿到胜诉判决。公司不履行的,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执行后发现公司没有财产,会出终本裁定。
拿到终本裁定后,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。需要提交:工商内档(证明股东认缴金额和实缴情况)、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证据。
以前有个争议:股东的认缴期限是2035年,还没到期,能不能要求现在就缴?根据九民纪要和最新的司法实践,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债务、已经被终本的情况下,股东的出资义务加速到期——不管认缴期限到没到,现在就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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