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撤三:别人三年没用你的商标,怎么撤掉?

2024-02-12 · 行业实务

摘要

商标法第四十九条: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可申请撤销。撤三流程6-9个月,关键看对方能否提供真实使用证据。

深圳商务调查
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四十九条,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。这就是行业里说的"撤三"。

什么情况可以申请撤三

  • 你想注册的商标被别人抢注了,但对方一直没使用
  • 竞品注册了防御性商标但不使用,用来阻碍你进入市场
  • 对方是商标囤积者,注册了大量商标但没有实际经营

撤三流程

  1.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撤三申请(官费500元)
  2. 商标局通知商标注册人在两个月内限期提供使用证据
  3. 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据——销售合同、发票、广告宣传、产品包装、门店照片等
  4. 商标局审查:如果注册人提供了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,撤三不成立;如果提供不出来或证据不被采信,商标被撤销

对方可能提供的证据和瑕疵

  • 销售合同——但没有对应发票,证明力弱
  • 产品包装照片——但没有上市销售记录
  • 广告宣传——但只是内部宣传,没有公开投放
  • 许可他人使用——但没有备案

我们可以协助调查对方是否真的在使用该商标——走访市场、查看电商平台、搜索公开信息。

注意:撤三不是一定成功。如果对方真的在使用,商标不会被撤。整个流程6-9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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