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4-18 · 法律观察
公司是我的,钱也是我的——这个想法害了很多老板。公私不分有税务、法律、刑事三重风险。

很多中小企业老板有个误区:公司是我开的,公司账户里的钱当然就是我自己的钱,想转就转。实际上,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,公司的钱不是老板个人的钱。公私不分会带来三重风险。
股东从公司账户转钱到个人账户,长期不归还、也没有合理理由的,税务上视同股东分红,要补缴20%的个人所得税,还可能有滞纳金和罚款。
如果公司对外欠债还不上,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,要求"刺破公司面纱"——股东要用自己个人的房子、车子、存款来偿还公司债务。
如果公司不是一人独资,还有其他股东,老板利用职务便利把公司资金转归个人使用,数额较大的,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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