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2-08 · 案例剖析
500万收购公司,三个月后发现200万未披露债务。尽调费用几万块,避免的是几百万损失。陈述与保证条款打官司费时费力,卖方可能早已把钱花了。

这是一个真实案例(已脱敏)。买方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投资部,看中了一家做工业软件的公司——技术团队不错、客户口碑也好,谈好500万股权转让款。卖方是创始人,谈的时候很诚恳,说"公司很干净,没有外债"。买方觉得双方聊得投机,就没有做正式的尽职调查,签了协议直接打款。
收购后第三个月,一家小贷公司找上门来——目标公司之前以公司名义借了200万,创始人是担保人。这笔钱在股权转让时完全没有披露。小贷公司要求公司还款,否则起诉。
卖方当然知道这笔债务。但买方没有做尽调,没有查企业征信、没有查裁判文书、没有要求卖方提供完整的银行流水。股权转让协议里虽然有"陈述与保证"条款(卖方保证没有未披露债务),但打官司要时间——少说半年,多则一两年。而且卖方拿到500万后已经把钱转走了,就算赢了官司也未必执行得回来。
如果收购前做了尽职调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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